| 序号 |
产品名称 |
服务对象 |
贷款用途 |
贷款期限 |
贷款额度 |
贷款条件 |
抵押担保方式 |
| 1 |
流动资金贷款 |
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(如工业、商业、建筑业、公共业、农业、服务业等) |
满足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、季节性的资金需求,或中长期平均占用的流动资金需求 |
3个月以内 |
最高限额可达200万元 |
申请一般流动资金贷款,需提供贸易合同、协议、订单、意向书等业务资料;
申请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,需提交与该项目有关的资金来源、交易合同、协议等文件;
无违法、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|
固定资产抵押/法人或自然人担保 |
| 2 |
小企业循环贷款 |
经营业绩好、偿债能力强、现金流量大、经营管理规范的小微企业 |
满足小微企业因经营资金不足,在规定的期限和额度内,可以多次循环使用、随借随还的贷款需求 |
1年内,一次申请循环使用;每次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|
最高限额200万元 |
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;
企业有稳定现金流,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;
提供有效、足额的抵(质)押担保;
无违法、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|
固定资产抵押/法人或自然人担保 |
| 3 |
小企业法人联保贷 |
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联保小组成员 |
3-7户小微企业自愿组成一个联合担保体,联合申请企业经营性贷款(单个企业可能抵押或信用不足而无法获得其他贷款支持) |
3个月以内,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|
单户最高限额可达50万元 |
成立联保小组;
联保小组各成员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;
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,具备按期还本付息能力;
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一定的经营经验;
无违法、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|
联保小组联保 |
| 4 |
商超供应商贷款 |
优质大型百货商场内的经营商户,或大型超市供应商 |
满足优质大型百货商场内经营者、优质大型超市供应商资金周转需求 |
3个月以内,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|
最高限额100万元 |
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;
持有与商场或超市签订的合作协议;
作为商场或超市供应商两年以上;
现金流稳定,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无违法、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|
无需抵押;
商超托收营业额或应付货款担保? |
| 5 |
产业链供应商贷款 |
优质大型制造企业供应商 |
为履行优质大型制造企业订单合同,购入原材料的流动资金贷款 |
3个月以内,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|
最高限额100万元 |
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;
持有与大型制造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;
与大型制造企业合作期限两年以上;
现金流稳定,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无违法、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|
无需抵押;
大型制造企业应付货款担保 |
| 6 |
医药供应商贷款 |
具有与各级医保中心合作资格的药店或小型医院 |
为具有与各级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合作资格的借款人发放的,以医保结算款为主要还款来源,用于解决其周转资金不足的贷款 |
3个月以内,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|
最高限额100万元 |
持有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营业执照等;
具有与医保中心合作的证明文件,且合作一年(含)以上;
企业连续两年以上赢利,有稳定现金流,医保销售通畅,回款期稳定;
无违法、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|
无需抵押;
医保中心结算款担保 |
| 7 |
政府采购供应商贷款 |
具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,取得《中标通知书》并签订《政府采购合同》的法人企业 |
为具有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借款人发放的,以支付中标政府采购项目所需资金为目的,以采购项目结算款为主要还款来源,用于解决供应商流动资金不足的贷款 |
3个月以内,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|
依据项目大小,最高限额300万元 |
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;
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;
已取得政府采购准入证明《中标通知书》,并签订《政府采购合同》;
经营一年以上,至少完成一次政府招标采购任务;
无违法、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|
无需抵押;
政府发标方项目结算款担保 |
| 8 |
公交小企业贷款 |
优质公共交通小企业客户 |
为公交经营企业更新车辆等提供信贷支持 |
3个月以内,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|
最高限额100万元 |
持有合法有效的营运手续;
持续经营一年以上(含),上下游稳定;
有稳定现金流,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|
车辆/房产实物抵押;
或公交总公司担保。 |
| 9 |
以房产抵押为核心的组合贷 |
创立初期需要研发、流动资金,且希望获得更大额度贷款小微企业 |
帮助缺乏厂房、土地等抵押物的高科技类小微企业(核心是专利)提高授信额度,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 |
3个月以内,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|
房产估值*120%-150% |
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;
注册经营2年以上;
主营业务清晰
无违法、违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|
组合担保方式:1(不动产抵押)+N(实际控制人的无限责任、股权质押、应收账款质押、专利权质押等) |
| 10 |
小微企业主(自然人) |
小企业经营管理层人员、民营企业股东或投资人等自然人 |
满足小企业生产经营流动性资金需求或以租赁商铺、购置机械设备和其他合理资金需求 |
3个月以内,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|
最高限额可达100万元 |
年龄在18周岁以上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;
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;
生产经营状况良好,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品行良好,无违约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|
固定资产抵押/法人或自然人担保 |